關于印發《綠色產業指導目錄(2019年版)》的通知
發改環資〔2019〕293號
加強生態文明建設、推進綠色發展,需要強有力的技術支撐和產業基礎。發展綠色產業,既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、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有力支撐,也是培育綠色發展新動能、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容。近年來,各地區、各部門對發展綠色產業高度重視,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,有力促進了綠色產業的發展壯大。但同時也面臨概念泛化、標準不一、監管不力等問題。為進一步厘清產業邊界,將有限的政策和資金引導到對推動綠色發展最重要、最關鍵、最緊迫的產業上,有效服務于重大戰略、重大工程、重大政策,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、建設美麗中國奠定堅實的產業基礎,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了《綠色產業指導目錄(2019年版)》(以下簡稱《目錄》)。現印發你們,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。
一、各地方、各部門要以《目錄》為基礎,根據各自領域、區域發展重點,出臺投資、價格、金融、稅收等方面政策措施,著力壯大節能環保、清潔生產、清潔能源等綠色產業。
二、國家發展改革委將聯合相關部門,根據投資、價格、金融等不同支持政策的實際需要,逐步制定以《目錄》為基礎的細化目錄或子目錄,指導各機關、團體、企業、社會組織更好支持綠色產業發展,著力提高《目錄》的可操作性。
三、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相關部門,依托社會力量,設立綠色產業專家委員會,為《目錄》在各領域的落實、細化目錄和子目錄的制定、綠色產業標準制定等工作提供相關專業意見。逐步建立綠色產業認定機制,有序引入社會中介組織開展相關服務。
四、各地方、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國際國內經驗交流,推廣壯大綠色產業的經驗做法,推動建立《目錄》同相關國際綠色標準之間的互認機制。國家發展改革委將聯合各部門,在權限范圍內對各地區和從事相關工作的協會、委員會、認證機構、企業等進行指導或檢查。各地方在貫徹執行《目錄》的過程中,如遇新情況、新問題,請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。
五、各地方、各部門要加強《目錄》與既有綠色產業支持政策的銜接,妥善處理存量資金和項目,逐步根據《目錄》調整政策支持范圍。既有政策的數據統計可按《目錄》公布前、《目錄》公布后分別進行統計。
六、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,根據國家生態文明建設重大任務、資源環境狀況、污染防治攻堅重點、科學技術進步、產業市場發展等因素,適時對《目錄》進行調整和修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