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雙積分”這雙靴子在國慶假期終于落地(《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“‘雙積分’管理辦法”),該政策將于2018年4月1日起實施。伴隨著“雙積分”政策的實施倒逼新能源合資公司加速落地。
相對于此前的征求意見稿,正式實施的“雙積分”管理辦法做了一些調整。首先,新能源積分8%的考核從計劃中的2018年推遲一年至2009年實施,2019年和2020年新能源積分比例分別為10%和12%。同時,2019年和2020年的新能源積分可合并考核。具體來說,乘用車企業2019年度產生的新能源汽車負積分,可使用2020年度產生的新能源汽車正積分進行抵償。對此,全國乘用車聯席會秘書長崔東樹表示,2019年和2020年的新能源積分可以合并考核是為確保2020年新能源汽車200萬輛的目標得以實現,也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業的壓力。
其次,“雙積分”管理辦法范圍擴大,對年產銷量達到3萬輛以上的乘用車企業,設定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,而原征求意見稿的要求為5萬輛。崔東樹分析稱,政策門檻降到3萬輛將使更多的中小企業納入考核,有利于小企業的優勝劣汰。此外,“雙積分”管理辦法指出,工信部將建立汽車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管理平臺,統籌推進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公示、轉讓、交易等工作,而此前的征求意見稿并未涉及轉讓和交易。對此,崔東樹認為,積分交易管理平臺的意義重大,尤其是如果有企業過度缺乏燃油積分,把自身新能源積分用于抵充燃油積分,導致市場新能源積分交易不足或拒絕交易等現象時,政府部門應起到協調的作用。
業界普遍認為,“雙積分”政策是中國從世界汽車大國轉向汽車強國的推進器。政策通過合資換技術的意味明顯,而不是此前技術換市場的老路。據中汽協最新統計顯示,今年1至9月新能源汽車銷量同比增加37.7%。我國2017年新能源汽車產銷量目標為70萬輛。“雙積分”的實施,有助于我國2020年實現新能源汽車200萬輛的目標。
文章來源:新能源汽車網